
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提交户口本作为必要资料。
为了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对于卖家来说,其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已婚者),房产证原件和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就需要先写一份委托书,再到公证局公证。
对于买家而言,其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者,需要前往市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此外,还需要提交房地产权利证书、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文件。
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单位购买私房,则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在收件窗口领取),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如果非住宅转移,则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则需要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也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如果房屋已经出租,而受让人非租赁人,则需要提供租赁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5.如果有共有权人,则需要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如果是经法院判决的,则需要提供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前往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和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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