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二手房时,买房人通常会要求卖方将户口迁出,以确保自己在房屋过户后能顺利将自己的户口落在该房屋所在地。然而,目前解决此类问题的途径非常有限。公安机关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时才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买方依靠买卖合同和新房本并不能启动户口迁出程序。同时,由于户口迁出问题涉及行政机关的职权,法院不受理此类纠纷。因此,在实践操作中,购房人难以通过公安机关或法院将原户口强制迁出、自己的户口迁入。此时,对于买方来说,较好的方式是通过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来减轻自己的损失。
购房者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所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并要求房主带上房产证及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查询。其次,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户口迁移的时限及违约责任,以提高卖方的违约成本,敦促卖方严格按照合同履行。最后,对于以迁入户口作为主要购房目的的买方,可以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导致最终不能将户口迁出,则买方享有单方解除权,且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予全额退还,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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