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首套房退税流程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很多人都想了解关于此方面的具体情况,以便于未来需要办理时有所准备。以下是关于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珠海首套房退税可以在税务局办理,适用于个人在1999年12月2日之后购买和出售房屋,且购买和出售的时间相隔不超过12个月。个人出售住房的时间以代扣税款的时间为准,个人购买住房的时间以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所登记的确认时间为准,并且出售和购买的房屋都必须位于广州地区(包括两个原区和市)。如果个人出售的住房在珠海市国土房管局交易并且由市调房总站代扣了1.3%的个人所得税,则需提供新购住房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珠海首套房退税的流程如下:征收机关会审核提交的资料,如果全部齐全,则可以立即受理退税申请并审核填写的表格。如果审核结果属实,则经办人会形成退税意见。分管处长、处长及分管局长审批通过后,会开具退税凭证,并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税手续。如果不符合退税条件,则征收机关应进行明确答复和解释。如果对退还部分税款的纳税人已批准《契税退税(款)申请审并开具完税证后,则经办人会再次开具退税凭证,并完成退税手续。退税凭证(第五联)和《契税退税(款)申请审核表》等退税资料则需要归档,每半年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以上就是有关珠海首套房退税的具体情况。了解这些内容可以让您在需要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更加便捷地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节省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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