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一般人购买房产时,通常会选择银行按揭的方式,并选择20至30年的贷款期限。在还贷过程中,房主可能会因为房价上涨或其他原因想要转手或换房型,但未还清的贷款是否可以把房子卖掉呢?
1、用买方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二手房交易中最常见和最方便的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买家通常会支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的首付款,卖方可以利用这笔款项将剩余贷款还清,然后取消房产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买卖双方应先了解银行对提前还贷是否有限制。有些银行可能会对提前还贷施加限制,如果卖家不符合提前还贷条件或需要支付违约金,仍无法解除房屋抵押。如果买家的首付款小于未还清贷款额,卖方还可以与买家协商,采取适当降价等方式增加首付。
2、转按揭
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时,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未到期的贷款。这意味着如果卖方想要将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卖出去,需要将房子的按揭转移到买方身上,让买方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贷款。转按揭的手续相当复杂,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的情况,因此目前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
3、再次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不可行,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其他抵押物(如其他房产)向银行或资金监管机构申请抵押贷款,并用这笔贷款结清按揭贷款。等买家付清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但需要额外支付利息或手续费。
如何避免购买未还清贷款的房屋带来的风险?
1. 对房屋进行预告登记
购买未还清贷款的房屋时,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可以进行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署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权协议时,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规定了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在双方完成预告登记之后,卖方不能转移产权、以房产作抵押、以房产做担保等。如果卖方在预告登记之后仍与第三方签订房产抵押合同,第三方的抵押权也不成立。但在预告登记三个月内,卖房人仍可出租房屋获得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只有三个月的有效期,如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则预告登记失效。因此,预告登记三个月内必须完成不动产登记。如果时间不够,可以反复申请预告登记。需要注意的是,二手经适房无法进行预告登记。
2、在合同中明确房屋权属、付款方式等问题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房屋价格、权属、税费承担方式、付款方式、交付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束双方行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