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同城市在认房认贷政策上的执行方式不同。有些城市执行认房不认贷,有些城市则是认贷不认房,还有一些城市则既认房又认贷。这样的政策执行方式有些令人糊涂,下文对此进行详细解释。
1. 认房又认贷是什么意思?
认房指在定义二套房时,如果购房者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已有房屋登记信息,再次购房时,该房将被视为二套房或以上。而认贷则是指在定义二套房时,购房者在银行征信系统中已有贷款购房记录,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该房将被视为二套房或以上。认贷指的是购房者的贷款记录次数,而不考虑是否已还清。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意味着,只要购房者名下有房屋或房贷记录,即使只是一套房,再次购房也将被视为二套房或以上。具体执行方式因城市政策不同而异。
2. 认房不认贷是什么意思?
认房不认贷的政策意味着,无论购房者是否有过贷款记录,只要能证明其名下无房,即可将其视为首套房,如果名下已有一套房,则无论贷款有无还清,再次购房均将被视为二套房。银行在办理贷款时不会考虑购房者的历史贷款记录。
3. 认贷不认房是什么意思?
认贷不认房的政策不再依据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而是只要家庭已还清首套房的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也将被视为首套房。在大多数城市公积金贷款中,房屋套数认定也是认贷不认房,需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和认定。具体执行方法为:若借款人本人和配偶名下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视为首套房贷款;若借款人本人和配偶只有一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视为二套房贷款;若借款人本人和配偶有两笔以上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视为三套房贷款。对于40年产权或50年产权的房子,是否视为认房范围,以及其贷款是否计入认贷范围,取决于各城市的政策规定。因此,在购房前,应了解所在城市的具体政策及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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