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使用公积金贷款有时间限制。购房者必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者累计缴存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2. 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次数有限制。购房者最多只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2次。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一项福利政策,旨在为满足刚性需求的购房者提供帮助。如果你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超过2次,那么你将无法再使用公积金贷款。
1. 贷款申请:申请人需领取《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和《收入情况证明》,并如实填写。其中,《收入情况证明》由单位填写完整并盖上单位财务章。申请人及其配偶需携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管理中心进行预审。
2. 等待通知:预审通过后,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前往管理中心携带所有贷款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批手续,包括贷款金额、年限、利率、扣款方式、放贷银行的确定,签署借款合同,并到放贷银行盖章,完成抵押手续。
3. 银行放款:抵押手续完成后,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前往管理中心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贷款发放手续,并到放贷银行签署借据、进账。
1. 申请人需填写2份《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
2.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3. 由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4.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收入情况证明,由单位填写完整并盖上单位财务章,需携带原件一份。
5.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银行代发工资存折,及最近12个月的代发工资记录(需盖上银行业务章),需携带原件一份。
6. 购房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房源证明,需携带原件2份。
7. 由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需携带原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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