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外甥女不同意房屋过户的问题?

如何处理外甥女不同意房屋过户的问题?

市民周女士咨询:位于南开区的私人房屋登记在父亲的名下,现在父亲已经去世,母亲还健在。周女士有三个姐妹,大姐已经去世,留下了丈夫和女儿。在父亲去世前,他写了一份遗嘱,将房屋交由周女士和其余两个姐妹继承。现在他们希望将整个房屋登记在她们三姐妹的名下,而母亲也同意这个决定。但是,外甥女不同意。周女士想知道应该怎么办。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解答:

首先,您父亲留下的私产房屋属于您父母共有,父亲遗留给您们的遗嘱仅作用于他名下的一半份额。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该房屋现在是您们三姐妹和母亲共同拥有的。母亲占有其中一半,而您们三姐妹各自占有1/6的份额。

其次,如果您母亲愿意将她所持有的一半份额转移给您们三姐妹,她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留下书面遗嘱,二是与您们签署赠与协议。如果出现争议,这些书面材料将成为支持您们的证据。

最后,您们可以与外甥女协商解决。如果她同意书面放弃对房屋的所有权,那么今后就不会出现纠纷,而您们也可以实现将房屋共同拥有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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