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垃圾点存在问题。该小区在楼座之间挖了一个大垃圾箱作为垃圾集中站,小区里所有的垃圾车都在此倒垃圾,再由卡车统一拉走。然而,成堆的垃圾囤积在楼下,冬天会有炉灰积聚,粉尘漫天,夏天的臭气更为恶劣,不仅滋生蚊蝇,甚至导致楼下住户不敢开窗。全楼业主与物业交涉,物业经理表示此为建筑工程问题,若想移走大垃圾箱必须全小区业主签字。
首先,应查询相关标准以做到有理有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05)》规定,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得超过70米。在规划新住宅区时,未设垃圾收集站的多层住宅每4幢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桶);容器间内应设置排水和通风设施。因此,该小区只有一个垃圾堆放点是不符合标准的。
此外,标准还规定垃圾站与相邻建筑间距应不小于10米,同时应有不小于5米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垃圾转运站应美观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操作应实现封闭、减容、压缩,设备力求先进。飘尘、噪声、臭气、排水等指标应符合相应的环境保护标准。转运站绿化率不应大于30%。因此,该小区的垃圾点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建议该小区业主联系当地市容环卫部门以及新闻媒体,以解决垃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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