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层建筑中,住在一楼的居民对电梯费格外敏感。他们认为:谁使用谁付费。我住在一楼并未使用电梯,为什么要和其他楼层的业主一起缴纳费用? 还有人提出:这个标准并不科学,尽管我的房子比较大,但只有两层,住在20层的人为什么要付的比我少? 还有人质疑:地下停车场在负一层,我甚至没有车,为什么还要分摊电梯费用? 在物业管理费收取时,居民意识到自己甚至没有使用电梯,却要缴纳电梯费,引发了内心的不平衡。尤其是对一楼的居民,他们是否需要缴纳电梯费?现行法律是否允许这样做?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2条,业主对房屋建筑的特定部分具有支配权,但不能放弃支配权。电梯作为公共财产,其运作成本应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但是,在认识到这一点之前,我们需要知道电梯费包括哪些内容?电梯费包括维护费和电费。在某些地区,一楼业主如果不使用电梯,可以不缴纳电费。然而,电梯维护费不是从公共基础设施维护费中提取的,仍属于公共财产,因此,所有业主都应该像任何其他公共基础设施一样共同承担其维护费用。 目前,每个省物价局对于单元、多层或高层建筑的一楼业主是否需要缴纳电梯费并没有统一的要求。小区的缴费方式,按层计算还是按总面积计算,以及是否要缴纳费用,由业主自行决定,并在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时写下承诺。因此,如果不满意现行标准的电梯费扣除,可以有两种方式来争取自己的权益:一是向物价局反映,二是与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重新商定费用标准,并咨询会计等专业人员,修改物业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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