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然而,有些房屋之所以没有房产证可能有很多原因,例如本身无法办理,暂时没有取得或丢失等。下面我们将逐一为大家分析这几种情况。
一、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
以下类型的房屋均无法办理房产证:
1. 违反规定建造,如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未经规划审批的项目;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项目;私自变更规划的项目;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项目;没有销售许可证和产权证的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2. 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封的房屋。
3. 部分军产房和校产房。军产房是国家军事机关所有的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不能上市交易。校产房的产权单位为学校,这类房屋在受限上市范围内。
二、暂时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1. 什么是暂时没有取得?
具体指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由于流程、手续等原因,暂时未能取得房产证。这类房屋可以买卖,但需要等到房产证下发后再进行交易。
2. 这样的房屋如何交易?
买卖双方可以先签订购买协议,必要时可以进行公证,等到房产证下发后再进行交易。建议不要支付大额定金,避免产生交易风险。
三、丢失房产证的房屋
丢失房产证的房屋同样可以出售,但需要先补办房产证,具体步骤如下:
1. 房屋权利人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 房屋权利人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缴纳档案查证费,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 房屋权利人在报纸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待遗失声明见报后,房屋权利人持报刊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即可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 六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 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6.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经过缮证和校对后,房屋权利人将收到领证通知,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