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夫妻共同购房已变得普遍,多为夫妻俩婚后共同置业。此外,房价不断上涨,许多年轻夫妻先行租房,等到条件成熟时再共同购房。还有一小部分未领结婚证的准夫妻也选择共同购房来承担置业负担。在共同购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场申请登记。物权法规定,若不登记,则无产权所有权。签订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均需夫妻双方到场。
其次,夫妻共同购房需准备好相关证件,如结婚证、户口本等,才能完成登记。在共同申请房贷时,需提供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与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其中一方收入较高,资质审批通常不成问题,但无需提供另一方的收入证明。
第三,需要提前约定好夫妻各自的份额。一般而言,夫妻共同享有房产的所有权。若未领结婚证,建议按出资额约定按份共有。对于财产实行AA制的夫妻,也需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所有者可选择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形式,若是按份共有,则须事先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若之前不了解政策,将共有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增加共有人。需夫妻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由拥有房产的一方赠出一部分份额,然后办理手续即可。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未领取结婚证前共同购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共同出资,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各占一半。若双方出资比例不等,则需在房产证上登记两人的姓名,并说明各自占的比例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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