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共同购买房产是目前比较普遍的现象,夫妻俩通常在婚后共同置业以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因为房价不断上涨,所以很多年轻夫妻先租房,等待条件成熟后再购买房产,这也属于共同购房的情况。少数未领结婚证的准夫妻也会采取共同购房的方式,共同承担置业负担。那么,在夫妻共同购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购房双方必须共同到场进行登记,即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否则根据物权法规定,双方无法拥有产权。其次,夫妻共同购房在签订合同、申请房贷和交易过户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此外,在准备证件和申请房贷时也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购买房产,必须在买卖合同中明确夫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权益,并在房产证上明示双方的权益份额。如果无法共同到场,则需办理公证并清楚说明相关事宜。
夫妻共同购房还需要带齐结婚证和户口本等证件,以完成登记。同时,在共同申请房贷时,夫妻双方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和当地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双方都不是本地居民,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来执行。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则其收入证明足以满足资质审批要求。
在共同购房时,双方应提前约定好各自的份额。如果是按出资额来购买,建议办理按份共有,以便提前确定好份额。有些夫妻可能会实行AA制,但在共同购房时,也需考虑财产份额问题。如果房产已经登记在一方名下,可以通过办理赠予公证的方式增加共有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未领结婚证的准夫妻共同购房时,如果双方共同出资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表示各占50%的份额。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同,则需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因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购房并不能当作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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