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的意见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其中,关于将封闭式住宅改为开放式的规定引发了人们对车位、公摊面积和物业费的担忧。
2月21日,《中共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发布。在这篇近万字的长文中,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的部分内容表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理的道路网系统。
这一规定引发了人们的质疑和讨论。
小区围墙以后要拆掉吗?
开放后可以开车到别墅区去了!
开放所有路网和区域,这真的可行吗?
对于居民们的疑虑和担忧,购房指南对此进行了梳理和解答。
业主不愿开放,这些规定还有用吗?
当然有用。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认为,在已有的小区中,是否开放应该充分尊重业主的权利。他表示,小区内的所有土地,无论是建设道路、绿地还是住宅,都是开发商从政府那里获得使用权后转让给业主,因此,小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归业主所有。此外,物权法规定,若小区内道路并非市政道路,则其产权属于所有业主,因此对于已有的小区,使用权是否开放取决于业主的共同意见。
教授王卫国指出,小区内的道路归属于业主共有,其使用权和物业费用由业主共同管理。此外,开放后涉及安全、环境等问题,因此政府需要与小区业主共同商议,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加在房价里的公摊面积受影响吗?
不会。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房依法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是指整栋楼属于产权人共同所有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建筑面积。因此,小区绿地和道路并未计入公摊面积,不受影响。
车位是否会被乱停?
政府在与业主协商的时候需要进行补偿。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出租等方式约定。因此,在开放时,政府需要与业主协商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物业费还需要交吗?
需要。物业公司仍然需要对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共有部位进行维护。因此,虽然小区被打开后,物业服务的形式会有所变化,物业公司也会为业主提供服务,只是管理的方式和服务形式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