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多人认为购房必须签订认购书,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我们提醒大家,实际上,认购书最初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交易方式,但现在购房者完全可以绕过签认购书而直接签购房合同。
不要轻易签订认购书
根据《合同法》规定,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也就是在认购书上要对之后要签的购房合同基本条款给予明确。如果置业者未看到购房合同,认购书便不存在预约法效。一旦签订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那么该协议就应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其次,认购书的效力要根据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以及内容等来确定。因此,林律师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签订认购书。即使购房者真的看中了某个房子并且担心错过,也应该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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