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人们急需用钱时,通常会选择房产抵押这种方式来获得大量现金。然而,并非所有房子都可以被抵押,那么房产抵押的范围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呢?
房产抵押所需材料包括:
1.房产证
2.所有权人及配偶身份证
3.所有权人及配偶户口本
4.所有权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若房产证所有权人有未成年子女,请提供出生证
7.若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
房产抵押范围包括:
1.房产。作为不动产,房产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是最普遍的一种房地产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不过,并非所有土地使用权都可抵押,可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包括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承包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投入的资产所组成的综合财产。但只有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才能进行抵押。
4.已经付清部分或全部房价的预购未竣工的商品房。
抵押物受限的情况包括: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
1.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在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3.权属有争议或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7.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8.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产。
在进行房产抵押前一定要搞清房子是否可以抵押,同时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