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中,经常出现房子贷款未还清的情况,这使买家担心能否购买此类房屋。实际上,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被抵押在银行手中,必须还清贷款并解除抵押,才能正常交易。
如果没有充分调查房屋抵押情况就签订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可能会面临卖家对价格反悔和拒绝出售房屋的情况。此外,在解除抵押过程中,房屋所有者由于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办理解押,也会出现这种问题。
采取以下措施可更好地应对未还清贷款的房屋交易:
1、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
合同是交易双方的最有力证据,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明确房屋产权、解押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一旦出现问题,更容易取证维权。此外,另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是预告登记。
2、登记预告登记。
当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签订后,可以根据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以保障未来实现物权。预告登记后,卖家无法在未经过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处分该不动产。即使与第三方签署抵押合同,合同也无效。
预告登记后,卖家仍可继续居住或出租物业获取收益,直至房屋所有权正式过户,同时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然而,法律规定预告登记有期限限制,登记后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或债权消灭即失效。如果时间不够,可以多次申请预告登记。
既然贷款未还清的房屋需还清贷款才能交易,具体如何还贷?
1、用买家的首付或全款还贷,注意资金监管。
较常见的方法是用买家支付的房款偿还剩余贷款。全款买家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解除房屋抵押。如果买方也需要贷款,需考虑首付款是否足以还清贷款,以及卖家是否接受买家申请贷款的时间。若卖家急需房款,则需考虑此问题。
还款资金应尽量打入银行的资金监管账户,不应直接打给卖家。资金监管可以督促卖家尽快配合解押,待卖家解押后再将资金解冻支付给卖家。
2、将贷款转移到买家身上。
这意味着卖家需向银行申请变更借款人、借款期限或变更抵押物,将房屋剩余贷款转移给买方。然而,此方法需获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并且如果买方想通过其他银行申请房贷,则会涉及跨行转按揭,受信贷政策限制较多。
3、卖家自筹资金还贷。
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无法实现,唯一的办法是卖家自筹资金还贷。此方法相对来说较为稳妥,但具体需买卖双方商议。
总之,买卖双方应采取积极的交易态度,利用中介和银行的居间作用,不应将资金随意打入个人账户。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交易或资金监管较为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