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区别及其概念
房屋产权使用权,是指房主根据房屋自身的性能,实际利用房屋的权利。即使非房屋所有权人,只要通过法律合同契约,也可以行使房屋的使用权。房主将房屋暂时出租给租户使用,并不会失去对房子的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关于房屋产权使用权
1. 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不损害房屋的本质。(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 使用权年限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房屋用于自己居住时,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在一起的,此时使用权年限等同于所有权年限,是永久的。还有一种情况是,房屋所有权的占有者将房屋租赁给他人时,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使用权年限根据租赁合同来确定。
3. 使用权买卖从法律角度来说,实质上是变更长期租赁关系的承租人。由于现在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双方存在的只是租赁关系。因此,如果购买使用权后想再次上市交易,需要先按成本价购买该房屋,然后按照已购公房上市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上市交易。
以上便是关于房屋产权使用权与所有权的概念及区别的解析。希望大家能够正确理解这些名词,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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