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入户政策,即买房落户,是指购买符合一定标准的成套商品房后,购房人或其家人可以迁入购房地,并办理入户手续。简而言之,就是将户口迁移到购买的房子上。下面介绍买房落户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手续。
办理买房落户需要的具体手续如下:
1、咨询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
首先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咨询是否接受迁入户口。如居委会接受,可考虑购房。可以咨询房产中介或开发商。
2、办理房产证
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理房产证。
3、准迁入程序
携带房产证,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申请编号并出具户口准迁入证明。然后,携带该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4、准迁出程序
携带已办理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具准迁出证明,然后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如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将不能迁出。
5、编户号受理
携带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将编制户号,之后携带全部手续办理迁入手续。
6、派出所落户
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审核后,根据居委会编制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办理入户手续,将申请人的材料档案输入微机,完成迁入户口。
二手房购房落户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地产中介三方签订购房合同。
2、找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大约需要3天)。
3、将所有资料交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审核(大约需要3-7天)。
4、前往财政局缴纳契税,在地税局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5、凭税票等资料领取房地产交易证明书和房产证,并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二手房成交后原房主户口将保留一段时间,直到找到接收地为止)。
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向购房所在地的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证明材料并上报当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需在10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意见,并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受理单位需要在接到审批决定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买房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