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购房者无法使用首付款发票来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员工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他们需要向所在单位提供提取证明。职工还需要持有这份提取证明,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在受理申请后的3天内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委托的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步骤如下:
1. 准备资料
购房者需要准备个人身份证明,并根据提取目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的文件需要购房者从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印章。部分城市开通了网上提取功能,购房者可以在网上提交相关资料。单位代为办理的话,购房者需要交给公司相关负责人,等待他们帮忙办理。
2. 审核
提取申请提交后,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需要审核,以确认提取申请是否合法,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如果因为文件不完整而不能审核通过,购房者需要尽快补完材料并重新提交申请。
3. 发放款项
如果购房者提交的材料通过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将款项打入购房者提供的公积金联名银行卡。之后购房者就能去银行提取款项了。如购房者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他们会告诉具体的提取步骤。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如下:
1. 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用于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2. 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
3. 当购房者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 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当购房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
5. 当购房者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6. 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