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最近公布了《关于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具体规定了房地产营改增税率: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需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则可免征增值税。该政策适用于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以外的地区。
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需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则需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计算,按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而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则可免征增值税。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
新旧政策税费变化如下:
以购入价80万元、售出价200万元的不满两年的住宅为例,实施新政策后,可少缴纳0.6万元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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