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因其价格相对低廉、小区配套和社区服务完善以及风险可控而备受关注,但二手房违约现象也经常出现。那么,常见的违约情况有哪些?如何解决?
一、出卖人把房屋卖给第三方
如果出卖人卖给了第三方但未完成过户手续,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权,可以要求法院强制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已完成过户,出卖人构成恶意违约,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差价。
二、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自己卖的太便宜,要求另外加钱过户。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房屋并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给第三方。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三、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如果在买房时已知道房屋有其他共有人且未经同意购买,共有人可以要求判定合同无效。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
违约情况的处理办法:
当卖方违约后,买方可以选择怎样解决问题。具体有以下两种方法:
一、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延期履行违约金。合同一般规定按每日全部房款千分之几的违约金。
二、解除合同,主张解约违约金。一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违约金为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
当卖方违约后,买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如果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不得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方应承担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以上是二手房买卖中常见的违约现象及解决方法,希望能帮助买家了解违约现象的处理办法,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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