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许多有经济条件的家庭开始为子女提前购买房产。有些父母将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以免除二次交易的税费。然而,这种做法存在明显的缺点。
一、只能全款购买
如果孩子未满18周岁且房屋登记在其名下,则无法通过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方式购买房产。因为贷款要求借款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
二、财产分割问题麻烦
若夫妻关系破裂,财产分割就成为一个问题。但是,如果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则其不可被夫妻双方分割,尽管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从法律上来讲,房产属于孩子,仅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监护人代为管理。
三、父母无法随意出售孩子名下房产
父母可以为孩子购买房产,但不能未经孩子同意而随意出售其名下房产。孩子名下房产只能在其年满18周岁后进行出售,并经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监护人同意。如果必须出售,则需要签署保证书,明确出售行为是为孩子的利益,如其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父母不得为了自身利益而出售孩子名下房产。
四、父母不能要求收回房屋
尽管父母是实际出资人,但房屋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因此父母无法仅仅因个人原因,比如赡养纠纷而收回房屋。尽管考虑到房价上涨的因素,为孩子提前购买房产是一个合理的选择,但需要权衡这些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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