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房过程中,遇到房屋质量问题是常见的事情,但具体该如何解决呢?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对应的索赔方式也不同:
1.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购房人可以拒收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购房人在交接入住手续时应查验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果出卖人无法提供,说明该工程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购房人可以拒收房屋,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过期仍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在交付使用后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实存在问题则可以退房,购房人所受的损失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2.在保修期内出现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购买房屋后必须进行验收,确认无质量问题再进行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应找开发商要求书面确认,并在解决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问题无法在短时间内解决,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责任,索要书面凭证。在保修期内,如果出现非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要求出卖人修复,并由出卖人承担增加费用。如果出卖人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购房人可以自行修复,但费用及期间损失应由出卖人承担。
3.如果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判断是否严重影响居住使用,需要进行实地勘察或鉴定。如果问题可以通过修复解决,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并索要赔偿。如果无法修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经多次维修仍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无法正常使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由法官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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