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几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代收业主契税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契税款滞留、挪用甚至卷款潜逃的案件屡见不鲜。为了让纳税人了解并掌握有关契税的相关知识,广东省地税局于28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契税十问十答及相关案例。其中指出,如果纳税人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办理契税申报事项,该企业可能存在多收费用、滞留、挪用契税代收款项以及虚假申报和逾期申报等违规行为。纳税人必须自行承担以上违规风险。
代办纠纷时有发生
根据广东地税的介绍,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各级征收机关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征契税。因此,广东省没有委托任何单位代为征收契税,任何私自代征契税的行为都是违规的。如果纳税人购买了商品房,想要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办理契税申报事项,广东地税的答案是:纳税人委托企业或其他单位代为办理契税申报和缴纳税款,仍然需要履行纳税人的义务。如果未能按时、如实申报并缴纳税款,则需要自行承担与税收法规相关的法律责任、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
从近年来各地曝出的案例看,因代办契税问题,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业主之间经常发生争执,甚至诉至法院。
逾期缴税须加收滞纳金
如果纳税人委托房企代办契税申报事项,会存在什么风险?广东地税回答指出,主要存在以下五大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超标准多收代理契税代收款、滞留代理契税代收款、挪用代理契税代收款、虚假申报和逾期申报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时缴税,纳税人可能需要自行承担以万分之五比例计算的滞纳税款。这意味着,如果房企在代办契税时逾期申报,滞纳金将由购房者即纳税人承担。
此外,如果房企在代为申报契税前携款潜逃或破产倒闭,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另行申报并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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