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城市的发展,住宅小区越来越多,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一些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起到桥梁作用,成为居民小区中的不可或缺的角色。
业主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问题时,通常会向业主委员会求助。物业应当向业主清楚地解释收费用的具体用途,避免让业主付费却不知道费用的用途。同时也希望业主能够保护小区环境,让居住环境更加舒适。对于乱停车、停车难等问题,应该增强公德意识,互相理解和谅解,逐步解决难点问题。
在业主人身、财产安全遭受损害时,物业应该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现防不胜防的情况,物业管理不承担责任,并且应承担举证责任。然而,在现实中,许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缺位严重,甚至无法建立。政府可以通过适当引导和管理体制来解决这些问题。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及执行委员和委员的报酬应从业主共有部分的收益中提取,或由全体业主承担,具体方法和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有的城市的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提取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利息来作为运转经费。
总之,业主委员会在小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能够解决小区内的问题和矛盾。政府应该加强引导,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帮助业主委员会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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