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法律因素还是感情因素,登记房产的名字一直是恋人们烦恼的问题。此外,父母的介入也时常使得这个问题变得十分复杂,让年轻的恋人们感到困惑。在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通常有五种方法,每种方法都会带来不同的法律后果,因此恋爱中的男女应该了解这些方法,按照自己和对方的实际情况做出选择,以免在房屋登记问题上出现矛盾。
最常见的方法是将产权证上写上准夫妻双方的名字。许多恋人特别是女孩都倾向于这种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贷款也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父母出资,则这部分出资将被视为是给夫妻的赠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准夫妻没有结婚,而是分手了,那么房屋仍将被认定为共有财产,贷款也是共同债务。如果父母的出资是建立在恋人们要结婚的前提下,那么在离婚时,父母有权要求返还出资。
其次,有些男方家长认为登记在父母名下较为保险。这种情况下,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将被视为父母的债务。如果结婚后夫妻用婚后收入还贷,则双方在离婚时可主张父母的出资为向其借贷,并要求返还并平分。
登记房屋在男方及其父母名下也是较为普遍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将被认定为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将被视为共同债务。男方的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在离婚时女方不能主张房产,但可主张已支付的贷款本息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分。
将产权证上登记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也是一种普遍方式。这种情况下,房屋将被认定为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将被视为共同债务。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则离婚时双方可主张已支付的贷款本息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父母不能享有该部分财产。
最后,如果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那么登记在其名下是一种选择。如果一方的父母出资,则这部分出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对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对方可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