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是指通过出售、转让、赠予、继承等方式取得房产,并前往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转移手续。这个过程就是将房产权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全过程。那么,在进行房产过户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注意事项:
1. 如果是单位购买私人住房,需要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办证委托书(可以在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如果转移的房产不是住宅,还需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
3. 如果当事人无法亲自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还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如果房屋已出租,且买受人不是承租人,需要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5. 如果有共有权人,需要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 如果是法院判决的,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携带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和复印件。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原房主夫妻双方必须在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契约证书和结婚证(如果是单身,需要提供单身证明)。买家只需要带上身份证即可。
要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
4. 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 其他必要材料。
可以提交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生效的法律文书和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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