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一方的父母在结婚前出全款买房,并在结婚后将房产证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这应视为只对该方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一方的父母在结婚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该房屋不能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只对该方子女一方的赠与,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不适用该条规定;
3、如果一方的父母在结婚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只对该方子女一方的赠与,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不适用该条规定;
4、如果结婚后,一方的父母出全款买房,并将房产证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这应视为只对该方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5、如果结婚后,一方的父母出全款买房,并将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这应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因此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如果结婚后,一方的父母出全款买房,并将房产证登记在对方名下,除非能够证明出资方父母明确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7、如果一方的父母在结婚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则不适用该条规定。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8、如果一方的父母在结婚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则不适用该条规定。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9、如果结婚后,一方的父母出全款买房,并将房产证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但父母并未将房产赠与给子女,而只是让其挂名登记,该房屋不属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财产。但挂名登记者需对此负举证责任;
10、如果双方的父母共同为子女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屋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则不适用该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