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购房是指在土地出让程序中,开发商负责建设房屋,建成后政府再按之前约定的价格回购。这样的房屋通常被作为保障房。那么,购买政府回购房的人签署的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政府回购房的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签署合同时,合同即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签署时生效。因此,政府回购房的买卖合同在签署协议时已经成立,但尚未具备法律效力,直到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时才具备法律效力。
申请购买政府回购房需要遵循以下程序:首先,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后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室。如果申请人有工作单位,则由工作单位审核;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则由街道办事处审核。接下来,区住房委员会室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公示意见。然后,申请人需要向市住房委员会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之后的申请表。市住房委员会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购买政府回购房资格认定通知》。
购买政府回购房存在着产权方面的限制。政府回购房的共有人经常会制造买卖风险。他们可能会寻找合同漏洞来逃避法律责任,或者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政府回购房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就确定了权属关系,因此应避免共有人制造买卖风险。
此外,购房者需要注意,申请银行贷款存在年龄限制。各家银行针对个人贷款有不同的规定。在我国购房贷款的年龄限制是18周岁以上,但实际操作中要求年满20周岁。贷款者的年龄和贷款年限不能超过65岁。此外,申请人的限购面积也需要经过市住房委员会室确认。申请政府回购房的条件包括: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并已组建家庭,市区常住户口指城镇户口,5年以上户口指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并按户口簿登记的迁入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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