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国的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房价变化迅速,时常会发生卖家和买家进行了交易,但是没过两天,卖家发现房价上涨了便不想再卖房了的情况。最近,北京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事件,卖家因此被索赔。
杨先生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就读通州区育才学校,于去年6月将自己位于昌平区的房子卖给了王女士,房屋售价为303万元,支付了10万元定金。然而,王女士在签订合同后不愿意配合办理网签,最终导致杨先生失去了在通州购房的资格。杨先生因此将王女士告上了法庭,索赔155万余元。
在实际生活中,像王女士这样的卖家还有很多,但是卖家反悔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旦交易无法继续履行,违约的一方不但要返还对方已收取的违约金,还要依法赔偿对方的损失。
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卖家毁约都被认为是不正确的行为,但是在签订合同之前,交易双方的行为并没有被合同约束,若要反悔,则可以通过私下里协商解决。另外,若是在交易的过程中,卖家发现买家的身份有问题或未付款,卖家可以选择不继续进行交易。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细节都约定清楚,以防房产交易产生纠纷。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