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房屋产权证上的登记人时,除了法律和感情因素外,父母的介入也可能让年轻人感到困惑。有五种方案可以选择,每个方案可能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情侣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并根据自己和对方家庭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案,以免仓促决定后出现矛盾。
方案一:写准夫妻两人名字
很多情侣认为,既然购买的房屋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共同居住的,那么产权证上应该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如果采用这个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除非有其他证据显示父母的出资是借款,否则父母的出资将被认定为赠与,归双方共同所有。如果出现离异,父母无权追回出资。
方案二:写父母的名字
很多男方家长认为,房屋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恋人们还没有结婚,因此写父母的名字比较保险。如果这样做,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将被认定为父母的债务。但如果夫妻双方用婚后收入还贷,离婚后另一方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方案三: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很多男方家庭出了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因此房屋算是男方家的财产。如果采用这个方案,房屋将认定为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将被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男方的个人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但如果夫妻双方用婚后收入还贷,离婚后女方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方案四: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有些人认为,写双方所有人的名字比较公平合理。如果这样做,房屋将认定为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将被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如果只有夫妻双方用婚后收入还贷,离婚后他们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双方父母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方案五: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如果由一方或一方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很多情侣会选择只在男方或女方名下登记产权证。如果一方或一方家庭出资,仅登记在该方名下,则根据新的《婚姻法》,这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仍然属于原产权人。如果一方或一方家庭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则法院通常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另一方可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