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易,谁都不想因开发商的问题而退房。但现实是无奈的,有时我们会遇到让人失望的开发商。为了维护我们的权益,退房是最好的选择。那么,在哪些情况下,我们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呢?
1.房屋面积出现偏差: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的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误差超过3%,购房人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赔偿。
2.延期交房:如果开发商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交付新房,购房者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交房,则购房人就有权解除买房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
3.擅自更改房屋规划设计:如果发现开发商变更房屋结构、用途等行为,未告知购房者,则购房人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赔偿。
4.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如果出卖人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如不断漏水、渗水、墙体裂缝,购房人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赔偿。
5.房产证不能按期办理:如果购房人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取得房产证,且期满后超过一年,仍因开发商或出卖人原因未取得房产证,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购房者未能办理银行贷款:如果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购房人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7.一房多卖或房屋已抵押:如果购房人发现开发商存在一房多卖的现象,或者房屋已被开发商抵押给其他银行,购房人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8.开发商没有销售资格:如果出卖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权属证明,购房人也可以以此为由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退房是为了维护购房者的权益,而且在要求退房时,购房者和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非常重要,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凭据,因此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十分细致和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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