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购房入户是一项重要的事情。许多购房者并不清楚办理购房入户所需的资料,那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办理购房入户需要哪些准备。
(1)室内户籍人员:在所在市内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或自建房且已经办理房产证,本人、父母、配偶、未婚子女都可以申请迁移。
(2)市外户籍人员:在所在市购买商品房(不包括二手房),已经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限制)可以申请入户: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
[2]在所在城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达到一定数目;
[3]在所在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一定的年数。
申请购房入户需要以下准备: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县以上房产局发放的《房产证》(验正本、交复印件)
(4)租房协议、暂住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证明。
(5)若申请随迁,需提供直系亲属证明材料:①父母需提供由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验正本、交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验正本、交复印件),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②配偶需提供《结婚证》(验正本、交复印件)③子女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正本、交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凭据(验正本、交复印件)、证明,独生子女已成年的同时提供《独生证》(验正本、交复印件),在校学生已成年的同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6)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需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7)若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需提供其他产权人放弃入户的协议公证书。
对于室内户籍人员,以上资料应提交给户籍室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即可当场办理入户。
对于市外户籍人员,在提交审核资料后,人口管理科将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之后申请人将在2个工作日内收到审批结果通知。获得批准后,签发《准迁证》,每证收取4元工本费。申请人需持有《准迁证》第二联前往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后再携带《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前往公安局人口管理科户口办理窗口即可办理入户手续。
购房入户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情,需要三思而后行。购房者一定要有耐心,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细节,如果有任何问题,可以向所在区域的公安局进行咨询,做好充足的准备,才能最终实现自己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