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价不稳定,买房时可能会遇到涨价或卖家反悔加价的情况。许多购买期房的人,在签订认购书至正式购房合同期间,由于政策变化或建筑材料涨价等原因,面临价格上涨的可能性。购买期房时,可能被告知一个价格,但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售楼部却告知价格已上涨,需要按照新的价格执行。这时,认购书已签订且定金已交,导致购房者左右为难。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对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进行定性。
如果认购书只是约定购房者向开发商交纳定金作为未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而未对商品房的其他关键信息做出相关约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法签署正式合同时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若认购书对商品房的主要内容做了详细约定,且购房者已交纳购房款,认购书应被视为正式合同。即便开发商拒绝签订正式合同,购房者也可基于认购书要求开发商履行交付房屋等相关义务。
签订认购书需注意以下事项:1、避免受牵制条款;2、不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3、不使用模糊概念;4、将开发商承诺保留价格/房号等写入认购书;5、注意权利义务的对等性;6、审查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并补充完善认购书。购房时应谨慎,提前了解各种可能风险,与开发商约定并写入合同或协议中,以保护自身权益。合同是维权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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