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过程中,租赁双方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有些情况可能导致该合同无效,以下是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 出租人没有出租权利
出租人要注意审查自己是否与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如果是委托或代理出租,则要注意审查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是共有房屋,需审查是否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是房屋转租,则需审查是否经出租人同意,并是否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2. 违法建盖的房屋出租
出租人出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则人民法院应认定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出租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城镇建筑,则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则人民法院应认定合同有效。
3. 合同期限违反法律规定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如果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则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则人民法院应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且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则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4. 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如果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违反规定改变使用性质或在其他情况下法律禁止出租,则租赁合同无效。
5. 其他无效情况
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则合同无效。如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未履行的不得继续履行,正在履行的应立即终止。
对于无效合同,处理方法包括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如果标的物仍存在,则应返还对方。如果无法返还,则应折价补偿。如果一方有过错,则需按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