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规范商品房市场,近年来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上都已制式化。这些合同由各地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开发商的行为。但是,由于每个购房者的需求都不同,几乎所有的购房合同都需要加上补充协议。
然而,现在开发商普遍强势,补充协议也几乎成了制式文本,只不过是由开发商负责制定而已。这种补充协议经常含有对购房者不利的条款,所以购房者需要擦亮眼睛。
正式合同对所购买房屋的状况做了比较详细的约定,但也有一些不适宜加入的条款。这些需要在补充协议中予以明确:
首先是排名前列和贷款问题。很多排名前列次买房的人对贷款不太重视,但是由于个人征信问题,贷款被拒的情况还是很多的。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只能选择退房,但首付款不会被全部退回,开发商会截留一部分作为违约金。因此,建议购房者对贷款问题作出约定。
其次是房产证办理时间。购房合同通常不涉及多久办理房产证,但这个问题非常重要,需要在补充协议中作出约定。
第三,关于广告内容。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通常在广告和售楼书中承诺很多,比如学校。如果你是因为开发商的某些承诺而购房,就有必要将这些写入补充协议。
第四,精装修问题。精装修在房企的力推下越来越流行,但目前的精装修市场存在各种问题。建议购房者将装修标准、建材型号等细节内容都写入补充协议,在收房时进行比对。
最后是房屋面积误差问题。面积误差在3%以内多退少补,超过3%的可选择退房等。这也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写明处理方式。
建议购房者将以上五点写入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根据个性化需求再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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