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要在收房前交物业费?
交物业费是开发商规定的收房流程的一部分,其与收房本身并无直接关系。如果开发商在收房时强制要求业主提前交纳物业费,否则不给钥匙,这是违规操作。若出现此类情况,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举报。然而,物业费是业主需要承担的费用。即使未在收房时交纳,日后也必须交纳。若预付的数额不大,可以直接交纳。但是,要求预交一年以上的则属于违规。
物业费应该何时开始缴纳?
1. 当业主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并获得房屋钥匙时,业主即应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
2.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缴纳。对于已购房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之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垫付。同时,为避免业主炒房后长时间闲置房屋,规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业主需要按100%的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缴纳。
3. 国家法律法规未规定物业费的缴纳周期,缴纳时间可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注明。
4. 业主收到开发商发放的入伙通知书后,根据上面注明的时间开始交纳物业管理费。从此刻开始,房屋的所有费用和责任都由业主承担。也就是说,房屋的所有权和责任从那个时间起都归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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