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买房屋之前,许多人会感到困惑,因为合同中出现了许多「金」字。这些「金」虽然拼写相同,但是名称和数额都不同。在购买房屋时,人们需要支付四种不同类型的费用,你知道吗?
一、定金
定金也被称为保证金。在签署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钱作为担保金。这样做主要是为了约束双方的行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债务后,定金应抵消价款或被要回。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即买方)未能履行债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受到定金支付的一方(即卖方)未能履行债务,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二、订金
订金也被称为预付款。当购房者与开发商初步达成房屋购买协议后,他们可能会进一步协商并签署临时认购协议。这种行为属于单方行为,不具备担保债权的履行作用,当然,也不能表明合同的成立。
通常,当选定房号、面积、每平米单价和总价款后,双方会约定一个期限。他们应在此期限内签署正式协议。只有在协议正常履行的情况下,预付款才成为确切的价款。在合同未得到履行的情况下,无论哪一方违反约定,预付款都必须原数返回。
三、认筹金
开发商在正式销售房屋之前,可能会通过一些活动和折扣,让购房者缴纳认筹金。购买者支付认筹金后,有时会获得购买房屋的权利或获得一定程度的优惠。在房价上,他们也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优惠。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认筹金没有法律效应。
四、诚意金
诚意金也被称为意向金。在中介和买卖双方签订的协议中,通常体现为交易主体为避免相互违反诚信原则而签订的诚意金条款。支付此款项后,一般可以抵消房款。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诚意金属于交易主体的自发行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以上是与「定金」、「订金」、「认筹金」和「诚意金」相关的内容。在签署任何协议之前,请购房者仔细阅读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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