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多业主反映,在购买房屋时,开发商在规划图纸中标注了景观绿化带。但是在入住后,不少物业公司将绿化带改造成很多停车位,并向业主出售或出租。那么,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业主该如何维权?
据某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介绍,法律未对小区物业公司的此类行为进行禁止性规定。但小区物业公司在实施这种行为前,必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果物业公司将小区内原有的绿化带改为停车位,则属于改变建筑区划内附属设施的行为。应当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经由业主大会同意,方可实施。如果该行为改变了小区规划,还需经过园林、规划部门审批。如果小区物业公司违反了以上法律规定,业主可以要求其停止这种行为并恢复绿化带。如果物业公司拒不执行,业主可以联名向住建、城管部门申请现场执法,乃至诉讼解决问题。
对于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车位费,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费用收取是否合理要看停车位产权属于谁。如果是改建绿化带而来的停车位,则其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收费应当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车位收益可以用来抵扣每位业主的物业费,或者用作小区专项维护资金。物业公司应通知业主收益的用途和流向。如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则物业公司可以在授权后按照相关规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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