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并且需要前往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这个过程就是产权转移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例如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予的房产过户和二手房过户等。
那么,房产证过户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首先需要前往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进行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接下来需要前往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然后需前往公证窗口进行公证手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如果是代理人代为申请,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要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的房屋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如果法定继承人已经去世,需要提交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4、接着要前往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随后需要前往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最后需前往产权登记发证窗口进行《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的材料包括: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的费用包括:
如果是继承或赠与的财产,接受益人需要按照金额总数交纳费用:
(1)金额不满1万元的,需要按照1%交纳费用,但最低费用为10元;
(2)1万元以上的,需要按照2%交纳费用。
房产过户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继承过户
相比买卖和赠与,继承过户的税费支出较低,因为继承的房产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可以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凭继承权公证书前往房管局转名。
赠与过户
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但是因为赠与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需要交纳契税和赠与公证费,这些费用要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买卖过户
在房产过户中,买卖是最常见的方式,也是操作比较简便和安全的方式。但是如果买入价较低,日后出售时卖出价与买入价的差额会增大,再出售时则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