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法定登记领取产权证的房地产不得进行转让。但实际上,房屋没有产权证可能有很多原因,例如无法办理产权证、暂时未能获得产权证或者产权证遗失等情况。下面我们将逐一分析这几种情况:
一、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房屋
以下类型的房屋均无法办理产权证:
(1)违章搭建或违规建筑,例如利用公有土地进行开发的项目;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私自变更土地用途的项目;私自更改规划的项目;未获批准的立项或私自更改立项的项目;没有销售许可证和产权证的房产;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2)被相关部门依法查封的房屋。
(3)部分军产房和校产房。军产房是由国家军事机关所有的房屋,通常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不能进行市场交易。校产房的产权单位为学校,这种房产的交易受到限制。
二、暂时未能获得产权证的房屋
1、什么是暂时未能获得产权证?
具体来说,这是指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由于流程、手续等原因,暂时未能获得产权证。这种房屋可以买卖,但需要等到产权证下发之后再进行交易。
2、如何买卖这种房屋?
买卖双方可以先签订购买协议,必要时可以进行公证,等到产权证下发之后再进行交易。需要提示大家,最好避免支付大额定金,以免产生交易风险。
三、产权证遗失的房屋
即使产权证遗失,房屋仍然可以出售,但需要先补办产权证,具体方法如下:
1、房屋所有权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市房地产管理局,在填写产权证遗失声明之后进行办理。
2、房屋所有权人到房地产档案馆进行查档,缴纳查档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内部进行查档校核。
3、房屋所有权人在报纸上刊登产权证遗失声明,待遗失声明刊登后,房屋所有权人持报刊和临时收据到房地产管理局提交申请,一个月内没有异议,即可向测绘部门申请勘测。
4、6个月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发布产权证作废通告。
5、房屋所有权人持刊登产权证遗失声明和作废通告的原版报纸、有效身份证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进行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6、如果补发产权证经批准同意,经缮证、校对后,房屋所有权人将收到领证通知,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