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房地产项目出现了降价现象,一些老业主因此要求退房。虽然这些业主的遭遇令人同情,但在法律上,市场价格的波动并不是退房的合法理由。购房者在购房前后会面临许多问题,但真正成功退房的人不到1%。那么,何时退房是受法律保护的呢?在不同阶段,有哪些措施可以采取?今天,让我们一起研究一下。
【退房条件】
1. 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特别值超过3%;
2. 开发商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 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4. 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5.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 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退房流程】
阶段一:认购阶段
如果购房者还未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购房者支付的认购金可以直接向卖方或代理人退回。但如果所交款项为定金,则不会退回。
阶段二:已做预售登记
如果购房者和卖方都已做了预售登记,但是房屋尚未交付使用,那么如果双方都同意退房,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正式退房协议。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则可以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此外,双方还需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预售登记注销手续。
阶段三:入住阶段
如果购房者已经完成入住手续,但尚未获得房产证而又想要退房,那么卖方多半违约。购房者可以采取与阶段二类似的步骤,但同时还应该申请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装修损失,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合同,卖方代收的税费也应退回。
阶段四: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除非合同中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购房者不能退房。此时,可能会出现一种情况,即房产证办理是由卖方垫资,但购房者拒绝支付,卖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到房地产发证机关办理房产证过户或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