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民政局发布通知,除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许多市民担心这会影响到办理房贷、房产过户、契税优惠和保障住房申请等事宜。不过一些部门和银行采用了代替婚姻证明的措施,如个人声明或承诺书。银行要求签署声明书来代替婚姻证明以避免责任。对于需要公证的内容涉及婚姻状况,仍然需要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成都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胡鸿表示,此次民政部出台规定并非完全取消婚姻证明,而是对此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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