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不是简单准备首付款就可以了,还有许多其他费用,包括维修基金。对于二手房交易,许多人对于维修基金的缴纳存在疑惑,不知道该由谁缴纳,以及什么时候缴纳合适。
首先,公共维修基金指的是为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而设立的基金。时间一长,开发商不再负责维修,也不能由一户业主单独维修,因此必须建立维修基金来保障物业的后续正常使用,维护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和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至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这笔资金应该由业主向售房单位交纳,其性质是属于业主共有的。
然而,在首期公共维修基金应由谁负担这个问题上,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规定。因此,建议购房者在购房时就与开发商协商维修基金的问题。
至于什么时候缴纳维修基金合适,通常在交房前业主应当将房屋维修基金缴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
总之,业主共同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在使用时也需要按照规定满足一定条件才能使用。虽然目前各地对于房屋维修基金的规定不太统一,但购房者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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