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能退吗?已支付定金能要回吗?

购房合同能退吗?已支付定金能要回吗?

问:我家想买房,在一家中介公司找到房源。看房后想买,要求房主拿出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我们和房主以及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在要求房主出示身份证明时,他以身份证未带在身边为由,提出将土地证押在中介公司。我们只交了定金和中介费,规定十日内成交。但事后,我再找房主要求出示身份证时,房主拿出一份有公证的房屋代理协议书。这份协议书是以房本上的姓名而非他本人姓名签署,身份证号却为他本人的身份证号。可我们家认为这与他当时提供的房屋情况不符,不想买这样的房。现在中介公司和房主都不同意退定金和中介费,我应该告中介公司,要求返还定金及中介费吗?我有签订的合同,还需要其他证据吗?

答:你可以要回你的定金。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因重大误解或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此外,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也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房主在签订合同时有隐瞒事实、欺骗你们订立合同之嫌,因此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

此外,如果中介公司与卖房人合谋,欺骗你们签订合同,你们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该合同无效。如果该合同被确认无效,你就可以要求卖房人与中介公司返还你的定金。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无效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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