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如何区分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
在法律上,购房时间与婚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着重要关系。根据婚姻法第17、18条规定,婚前所得为个人财产,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夫妻共同财产需平分,即使对方未在房子上出过一分钱。
因此,婚前买房时,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若在婚前男方购房,房屋属于他的婚前财产。所以,若离婚,房屋归男方,除非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在婚后购房,若男方仍为购房出资人,且女方在房产证办理时需在场签字,房屋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
杨女士即将步入婚姻,男方父母计划全款购房,女方则负责装修和家具。杨女士想知道房产证上是否可写上她的名字以及如何保障自己的婚姻权益。
根据婚姻法第22条,若另一方父母全资购房,在结婚前,该出资应被视为个人赠与,但需避免明确表示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结婚后,若另一方父母全资购房,该出资应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但需避免明确表示为对一方的赠与。
因此,若男方父母全资购房但未明确表示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则房屋归男方所有,杨女士没有份。若在婚后男方父母全资购房但未明确表示该房屋为赠予男方的,则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3. 婚后贷款购房注意事项
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期间购房,若夫妻双方未另行协议,房产证只登记一人名下,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由双方父母全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应按照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想拥有房屋所有权,评估单位需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若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双方进行竞价。若双方都不想要该房屋,人民法院将进行拍卖,并对房屋进行分配。
非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全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该子女名下,该房产应视为该方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视为仅对该子女一方的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