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洋房和别墅不得随意私建地下室和私人电梯。市规划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贾帆表示,如果是在公共用地上建设,则必须拆除;如果是在私有地上建设,则要考虑是否影响规划实施、公共利益、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等因素。同样,私人电梯的安装也要遵循这些原则。在公共用地上安装私人电梯是不允许的。在自己的住宅内部安装时,还需要考虑是否会影响规划实施、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等因素。
此外,别墅和洋房的地下室也备受关注。根据《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建设时,都必须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批手续。简而言之,如果没有得到相关规划许可,自己私自挖掘地下室就属于违法建设。
对于违法建筑,按照《条例》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城市发展备用地和公用设施预留地内,严重侵害公共利益、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破坏城市景观、影响公共安全等情况下,应当予以拆除。符合规定的建筑质量且不影响规划实施、公共利益、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将被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同时还可能面临违法建筑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有的建筑存在所谓的灰空间,比如开发商修建地下室,然后用水泥封起来,让业主自己拆墙使用,或者是在高层住宅中扩建一间房等。有关人士表示,《条例》实施后,这类行为将会受到有效的管控。申报和验收两个过程非常严格,如果存在违法行为,企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违法成本也会增加,因此开发商更不可能采取这样的手段。在操作层面上,开发商如有违法行为,可能会被扣减未来可以使用的面积,此时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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