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孩子在出生时便享有登记购房的民事权利。父母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购买房产,但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有家长陪同。未成年孩子不能贷款,但如果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可以贷款。
根据中国《民法》,年满18岁的人才具备行为能力,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向银行申请贷款。因此,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只有年满18岁但不超过65岁的人才能向银行申请贷款,这是根据北京市的平均寿命和离退休人员的较高年龄综合评定出来的。
未成年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不可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但目前许多人会将预售契约(或买卖契约)以及产权证写上子女的名字,再向银行申请贷款。为此,银行要求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其中之一)必须在契约上共同签名,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须作为贷款申请人向银行提出申请。此外,还需要办理父母和子女关系公证,以及父母与子女共同共有产权及代为还款的承诺公证。
当您签署购房契约并准备好银行要求的文件后,才可以通过律师的贷款资格审查,向银行申请贷款。因此,单纯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购房无法向银行申请贷款。只有父母(或其中之一)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房产,并由父母(或其中之一)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承担抵押责任,办理为子女代为还款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公证,才能申请到银行贷款。
购房写下子女的名字有以下好处:首先可以节省税费,避免父母在为子女留下房产时支付额外的手续费。其次,可以给孩子一个保障,许多父母会在孩子结婚前为其准备好房子,从而为其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最后,这也可以避免家庭出现其他问题,例如在创业过程中破产的情况。如果将房产写入子女名下,就可以避免自己的事业对房产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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