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预售合同是在房屋建成之前进行签订的,买方并不能确定房屋的实际形态。因此,预售合同中必须包含一些可能产生变化的内容,以便在房屋建成后进行衡量和对比。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买方必须先查验卖方是否获得销售许可证,以确保房屋销售的合法性。如果卖方无权进行房屋预售,则最好不要购买此房屋,以免后期出现纠纷。在确认卖方的房屋销售行为合法之后,买方应当与卖方签订书面购房合同。此合同中必须包含以下条款:
1、房屋坐落位置和房屋编号;
2、房屋面积。其中必须注明是否是建筑面积,是否包括共用分摊面积;
3、面积误差。对于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之间的误差,如果超过或小于一定比例,则买方有退房的权利;
4、房屋价格。因为价格是以建筑面积来计算的,所以实测建筑面积的超出或小于暂测建筑面积部分是否需要重新结算;
5、交房时间。卖方必须在某个具体时间前交付房屋,否则卖方应付违约责任。如果逾期超过一定天数,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6、付款方式。双方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表和每期付款数额;
7、卖方应保证买方可以获得合法的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
8、双方还应约定房屋的装修和建材标准,以便在交付房屋时有所参照。
这些都是预售合同所必须具备的重要条款,买卖双方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添加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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