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不同之处,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费?
专项维修资金和专项维修基金有何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
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则主要适用于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物业,并适用于非住宅商品房。
2.交纳主体不同
专项维修资金的交纳主体是业主,而专项维修基金商品住房的交纳主体是购房者。
3.适用范围不同
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专项维修基金则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4.所有权不同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而专项维修基金由购房者交纳的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
因此,两者之间存在明显区别。不能得出专项维修基金就是专项维修资金的结论。
此外,物业费和维修资金也是不同的。
物业费是业主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支付给物业公司的费用。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薪金、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以及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费用等。
维修资金是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及更新、改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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